关于在广西开展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7-29 09:38:39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作者:转发:邓迪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人字〔2015〕400号,以下简称《评选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在广西开展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从我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等单位中,遴选一批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知识产权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进行推荐,优先推荐已入选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二、评选条件、推荐数量和评选程序
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按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参评人员、企业参评人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评人员、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参评人员共4个类别进行推荐。评选条件、推荐数量和评选程序按《评选通知》规定执行。
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推荐工作,可以推荐1—3人;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可以推荐1人,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推荐单位应负责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筛选及汇总排序。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另行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或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进行自荐。
三、材料要求
(一)《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参评人员推荐表》应严格按“填表说明”要求进行填写、粘贴照片、装订及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本人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有效,“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留空。
(二)请各市知识产权局、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所在单位于2015年8月7日前将《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参评人员汇总排序表》1份(仅要求各市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参评人员推荐表》纸件一式2份报送至我局综合处,汇总排序表、推荐表扫描件(PDF格式)与电子件(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zhc096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评选通知》及上述表格格式可从我局网站(www.gxipo.net)“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下载。
联系人:陆嘉丽、刘会宁
电 话:0771—2093664、2630953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4楼综合处
邮 编:530022
2015年7月28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人字〔2015〕400号)(下载网址http://www.sipo.gov.cn/ztzl/ywzt/gjzscqrcxxwlpt/zscqrcgzzc/201507/t20150715_1145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