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受理范围

        2008-03-10 10:36:00
(一)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

  1、内地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二)不受理的申请文件

  1、不受理PCT申请文件。

  2、不受理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不受理分案申请文件。

  4、不受理有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5、不受理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