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受理范围
2008-03-10 10:36:00
(一)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
1、内地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二)不受理的申请文件
1、不受理PCT申请文件。
2、不受理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不受理分案申请文件。
4、不受理有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5、不受理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