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2015-02-09 14:54:49

  2010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区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全面启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一步改善,为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奠定了更为扎实的基础。

  一、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效明显。根据全国、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行动方案,部署全区开展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行动方案,组织本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执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净化了市场竞争环境。

  据统计,专项行动自启动至2010年底,全区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4114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9353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71个次、整治重点区域493处、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65件。版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收缴盗版音像制品26000多张。公安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共立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伪劣商品案件32起,破案 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人,涉案金额1.67亿元,端掉窝点41个,打掉团伙2个,查扣了一大批涉案物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046人次,检查企业333家,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40件,查获违法产品货值32.97万元。文化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5644人次、检查营业场所34320家次,重点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影视、电子游戏的侵权盗版行为。南宁海关共对19批次侵权嫌疑货物采取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货值人民币25.7万元。自治区、设区的市两级法院依法审理了系列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共接待“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电话来电100多次,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专利申请、诉讼和纠纷处理咨询等服务60多项。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不断完善。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12月23日印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我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能,及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其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修订了《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的管辖问题;财政厅、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完善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制度,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区举办了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组织举办宣讲培训、发布白皮书、开展联合执法、集中销毁侵权物品等活动。各部门积极开展常规性或专项宣传活动,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工作技巧等。系列宣传活动增强了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南宁海关等部门先后举办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专利代理人考前培训班、版权执法培训班、海关知识产权培训等系列培训班,有效了提升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专利工作取得新进展

  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做好日常专利行政执法和侵权纠纷的调处工作,2010年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起。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桂林主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会,会前组成执法组联合开展对桂林市主要大型商场、饭店进行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会议氛围。协助南宁市政府解决“中越青年大联欢手印墙”专利侵权纠纷,保证了活动顺利举办。

  专利创造能力继续增强。2010年,全区申请专利5117件,同比增长19.6%,提高9.6个百分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574件,同比增长23.0%,提高5.1个百分点;获专利授权3647件,同比增长35.0%,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获发明专利授权426件,同比增长30.7%。

  企业专利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区工业企业申请专利2038件,同比增长30.31%,获授权1620件,同比增长52.26%。全区专利试点企业专利申请719件,占全区企业专利申请量35.27%;全区专利试点企业获专利授权640件,占全区企业授权量的39.50%。

  三、商标战略实施稳步推进

  商标执法保护继续推进。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开展打假和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重点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农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08件,案值193.85万元,罚款金额31.23万元,收缴商标标识107件。

  商标数量继续增长。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进一步增强,2010年认定广西著名商标149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截至2010年底,全区有效注册商标共35775件,拥有广西著名商标331件,中国驰名商标共18件。

  四、版权保护和音像文化整治成效明显

  版权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版权管理部门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重点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网络侵权专项治理“剑网行动”、高校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严厉查处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促进版权市场环境得到净化。举行了2010年广西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销毁行动,共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200多万件。

  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入推进。自治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步加强和巩固县(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加强和巩固县(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时间、方法、奖励措施等,全区县(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得到巩固并逐步深入展开。

  版权登记备案等行政服务稳步开展。版权管理部门共办理涉外图书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备案370份,办理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117件。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70个,并组织开展广西“双软认定”工作,新认定软件企业26家、登记软件产品64个,延续软件产品23个,变更登记软件产品18个,完成4批共79家软件企业年审,有效促进软件产业加快发展。

  音像文化市场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开展保护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重点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影视、电子游戏的侵权盗版行为,盗版侵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五、植物新品种权培育与保护工作有效推进

  农业植物品种权得到有效保护。自治区农业厅严把授权植物品种生产许可关,抓好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从源头遏制了侵犯植物品种权行为的发生。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在早、晚两个供种季节,对种子市场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侵权植物品种权案件,案件处理率达100%。

  组织培育系列林业植物新品种。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承担和实施系列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评价项目,培育77个林木植物新品种,其中松树杂交种60个,油茶杂交种17个;组织申报国家级林木良种6个,其中桉树2个,油茶4个。

  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进展明显

  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增幅明显。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履行职能,挖掘和保护我区地方优势特色资源,积极组织申报注册认定地理标志产品。全年新获得注册认定15个地理标志产品,比上年增长87.5%,占累计总数(58个)的1/4多。

  地理标志产品执法保护力度加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侵犯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各种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对出现争议的“六堡茶”地理标志申报问题进行协调,圆满解决了“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关键问题。

  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继续加强

  知识产权海关边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南宁海关全年查获侵权嫌疑货物52批次,对侵权嫌疑货物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货值人民币192.2万元,货物总数61.1万件;向公安机关通报侵权嫌疑案件3起。

  知识产权海关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南宁海关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对28批次侵权嫌疑货物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货值人民币80.6万元,货物总数58.9万件。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南宁海关修订了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规程》,确立了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为报告载体,查获、调查、处罚与处置并重的办案程序。

  八、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全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年立案45起,破案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名,涉案价值2.08亿元,查缴涉案财物1.16亿元。特别是强化了大要案件指导督办,严厉打击侵害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知名品牌的犯罪活动,有力推动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其中,梧州市公安机关捣毁非法制造侵犯“海德堡”、“双喜五叶神”、“精品白沙”、“黄果树”等商标权的商标标识生产线一条,抓获涉案人员29人,涉案案值超1亿元;贵港市公安局破获侵犯“Gillette”(吉列)商标权的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一起,涉案价值150万元。

  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

  法院系统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全区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87件,其中著作权纠纷344件,商标权纠纷53件,专利权纠纷33件,技术合同纠纷12件,植物新品种等其他知识产权纠纷45件,审结457件,结案率93.8%。共受理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5件,再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件,知识产权请示案件2件,审结96件,结案率96.97%。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件12人,审结5件12人。

  知识产权审判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贵港市中院设立了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民三庭,至此,广西14个市中级法院已有13个中院设立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三庭。最高法院批准同意柳州市中级法院管辖柳州、桂林、河池、来宾四个市的专利纠纷案件,成为我区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第二个中级法院;批准同意桂林叠彩区法院管辖桂林辖区内的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成为我区法院第二个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检察机关继续做好涉及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以及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犯罪案共32件47人;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以及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犯罪案共20件50人。

  十、展会及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化和规范化。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与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制订了广西会展业标准《会展服务规范》,并在2010年12月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会展服务规范》将打击展会侵犯知识产权和展售假冒伪劣产品作为广西会展行业的一项基本要求加以规范。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顺利完成。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成立了展览秩序联合执法督查组开展现场巡查,并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受理投诉。自治区商务厅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外经贸展会活动中,加强对参展企业资格和展品审查,有效杜绝了假冒伪劣和侵权产品进入展会。在我区举办的各类经贸展会等活动中,设立知识产权投诉点,对侵犯我区出口品牌专利、商标、版权和伪造、销售或者冒用我区品牌标识的行为进行处理,积极为名优企业、名牌产品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企业境外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自治区商务厅针对我区企业知识产权在境外被侵犯遭受损失的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支持和鼓励企业在境外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或版权登记。二是针对我区出口产品在东南亚市场遭遇侵权较为严重的情况,协调建立联合行动机制,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我区出口品牌。

  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得到加强。自治区商务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加强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为企业办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时,全面了解引进技术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发生侵权纠纷。同时禁止外商在合同中滥用知识产权条款限制我方企业通过引进、消化、改进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010年,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基础仍然相当薄弱,还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知识产权执法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仍然是阻碍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的主要问题。全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积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和政策,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营造有利环境。